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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

就医流程

预约诊疗注意事项: 1、电话和网络预约免预约服务费,挂号费在来院取号时收取。 2、预约诊疗提供次日起动态一周内的门诊专家、平诊医师诊疗及辅助检查预约服务,不能预约当日的专家号及辅助检查,可预约当天平诊号。 3、为保证现场挂号病人及急诊病人的就诊需求,只能预约同一科室或同一专家号一次。 4、如果预约的专家在预约时间内因故不能按时出诊,医院将会提前一天通知您、重新安排就诊时间或推荐同等资历可诊治相同疾病的其他医生。 6、现场、电话预约者请详细提供就诊者的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 单位名称、医保卡号等项,以便取号时核对,为保证预约效果,请保持通讯通畅,以便我们随时可以联系到您及时进行信息沟通。 7、网上预约者需在医院网站“网上挂号系统”中填写预约专科和医生、预约时间、患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验证码、预约详情等基本信息。 8、如果给没有相关证件的儿童预约,请填写和儿童一同到医院的监护人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 9、预约成功后,请在预约就诊时间段持有效证件到医院门诊大厅挂号室领取预约号、挂号就诊,逾期不候。 10、门诊号是有限资源,预约成功后如您不能按时就诊,电话预约的患者请在预约就诊日前一天的 15:00 之前电话取消预约;网上预约者请在预约就诊日前一天的8:00—14:00之前在网上取消预约,否则,将被列入违约名单,无法进行下次预约。

医保报销

在挂号处挂号后,到门诊部就诊。医生开具住院证。住院处医保窗口办理住院手续(持医保IC卡),危重患者先诊治并及时办理手续,相关病区住院,如住院时未持IC卡或急诊入院三日内持卡到住院处医保窗口补办医保手续。

来院交通

乘4路、13路、49路到二院门口下车 乘7路、17路、37路、45路到汽车东站下车向西100米

预约须知

为方便群众就医,解决“看病难”及晨间挂号拥挤的现象,您可以通过电话、网上和现场预约的方式选择您最信任的医生为您诊治。 一、预约诊疗服务范围及服务时间: 1、预约专家、普通医师诊疗服务。 服务时间:(请您以预约医师坐诊表选择您信任的医生)。 2、预约辅助检查服务(CT、核磁、拍片、胃镜、肠镜、B超、彩超、检验)等。 预约辅助检查服务时间:每周二、四、六全天。 3、预约多学科综合门诊服务。 服务时间:每周二、三、五、六全天。 二、预约方式及预约开通时间: 1、现场预约 开通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30)。 2、电话预约(0378—2731800、118114) 开通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3、网上预约(网址www. kf2h. com) 开通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6:30)。

检查须知

辅助检查预约: 1、预约检查在规定服务时间(每周二、四、六全天)前一天,拨打电话或网上预约系统、请记住预约号,并于次日上午8:00到门诊综合服务台领取检查单并缴费检查,做好有关相应检查前的准备。 2、辅助检查前准备: ① B超、彩超检查前准备: 上腹部超声检查需空腹(如:肝、胆、脾、胃胰)等,下腹部超声检查需憋尿(如:肾、输尿管、膀胱、子宫附件)等。 ② X光检查前准备: ●投照部位去除金属物、膏药等,穿无金属、无拉链棉制内衣物 ●钡餐透视:上消化道钡透早晨禁食、禁水。 ●肠道造影请咨询放射科(0378-2731822、2731893)。 ●泌尿科、生殖器造影请咨询经治医生。 ③ CT、核磁检查前准备: ●怀孕患者行CT、核磁检查前提前告知检查人员。 ●CT、核磁检查应先去除手机、手表、钥匙、磁卡、活动假牙等金属物品。 ●腹部、盆腔CT检查需空腹,盆腔检查需憋尿。 ●CT、核磁增强检查需禁食、禁水4小时以上。 ●糖尿病患者如服用双胍类药物需停药3天后方可行增强检查。 ●核磁禁忌症:体内金属异物(假体、钢板、支架等)、空间幽闭症。 ④化验项目检查前准备:肝功能、空腹血糖、血脂、贫血三项等需早上空腹抽血。正确的空腹时间指空腹8至12小时。检验前一天应清淡饮食、禁酒、注意休息。 ⑤其它特殊检查前准备:(如:胃镜、肠镜、病理切片)等,请咨询您的经治医生。

出入院须知

您好!在您身体出现不适,健康出现隐患的时候,您选择入住我们医院诊治,是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现将住院须知通知您,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温馨的住院环境,使您早日康复。 您的权力和医务 1.您享有医疗救治、预防保健服务的权利。 2.您享有知道疾病诊断、病情进展、医生建议的治疗方案、费用、相应风险、疗效及预后的权利,医护人员会将有关情况向您说明,如您有不明之处,请及时提出请医护人员解答。 3.您可以书面委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为您的代理人,代您行使相关的知情同意权利和诊疗选择决定权利。 4.我院尊重您的隐私权,您可以要求医生对您的病情进行保密。 5.医院禁止职工收受患者钱物,患者及家属不要向医院职工赠送钱物,如发现医院职工违反承诺及职业道德要求,请及时向医德办(电话22731988)反映。我院在每个病区都设立了意见箱,欢迎您及家属对医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以及时改进我们的工作和服务。 6.您有权利复印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病历资料。 7.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应保持理智、冷静,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包括向护士长、科主任或医教处反映、投诉并可与医院协商解决,或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您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地址、联系方式及报销类别等。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您就放弃了真实姓名的权益,将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凡冒用他人姓名就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纠纷等后果自负。 9.您必须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凡因隐瞒病情而发生的延误诊治、费用等后果自负。 10.请您和家属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安排,如欲了解病情可向主管医师垂询。 住院注意事项 11.住院期间未经医师书面同意请勿擅自离开病区、医院及擅自外宿,以免发生意外,陪护人员尤其要注意。若您擅自离开病区、医院或者外宿而引起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自负。擅自离院超过1天视为拒绝治疗,按自动出院处理。患者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亲自离院的必须签订外出协议书。 12.您身体出现不适或需要帮助时,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13.病房为公共场所,患者个人的手提电脑、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特别是手机等易丢失物品。患者违反规定造成财物损失的,我院不承担赔偿责任。出院时请带走属于您的全部私人物品,否则医院将视为弃物并按弃物处理。 14.医护人员查房、治疗时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不要在病室内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且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 15.医院不允许患者及家属邀请外院医师诊治或用药,如要会诊,请与您的主管医师联系,医院因限于条件以及上级部门要求不能诊治的患者,由科室讨论或科主任以书面形式提出,转院治疗,请您协助我们完成转院工作。 16.住院患者服从主管医师诊疗方案,有异议应向主管医生反映,也可直接向上级医生或病区主任反映,擅自拒绝检查、治疗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17.您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时,在医生充分告知的前提下,您应签署知情同意书。文书一经自愿签署,即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18.患者在住院期间因自主行为如自伤、自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患者及家属承担一切责任。 19.儿科住院患者实行家长全程陪护制,如因家长看护不当造成一切后果自负;老年、瘫痪、意识障碍及危重患者在睡觉及陪客离开时,将床栏拉好,防止坠床,并不能使用热水袋、电热毯等,更不能使用盐水瓶取暖,以免病员烫伤。 20.在您住院期间应穿轻便软底防滑鞋子,尤其上厕所,去盥洗间等小心滑倒。 21.探视时间:上午10:00~12:00,下午14:00~20:00,每次不得超过2人,探视者请勿坐或躺在病床上,在探视时间内如医生、护士正在做治疗,请勿留在病房。探视人员必须在20:30以前离开病房,患者休息时不得反锁房门。陪客不得睡在病床上或其他空床上。 22.开饭时间:早餐6:30,中餐11:00,晚餐17:00,全天24小时供应开水。患者及陪客进入开水房,应小心烫伤。 23.请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患者家属不要在走廊上成群逗留,高声喧哗,聚众打牌等;请勿随地吐痰、乱扔乱放杂物,严禁向水池、便池内倾倒果皮、废纸、塑料等,以免堵塞管道;病房设施放置有统一标准,请不要随意搬动,私人物品放入相应的柜子内。在使用空调时请关闭门窗。 24.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饮酒,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电饭煲、电暖气及其他家用电器,病室及卫生间门不得反锁、栓死。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将由您来承担。 25.您应及时足额交纳医药费用,如果由于医药费用不到位延误诊疗从而导致不良后果将有你来承担。医院每日发清单,请您在接受清单后,认真核对,有疑问及时与医护人员联系。 26.城镇职工、城镇居民、离休干部住院期间,请将医保卡(带相片)放置患者床头上方处,以备核查。请您在住院期间,遵守医院制度,住院当天如有门诊费用,请在两日内到医保科办理手续。 27.新农合患者住院后,请持农合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县(区)农合办公室转诊证明,到医院农合办公室登记审批。如以上资料不全,请于3日内备齐提供。 住院办

其它事项

新农合病人住院须知 1、 入院3日内请您持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证、转诊证明到院农合办登记、审核,住院期间请将上述证件放于病房备查,否则不予报销。 2、 住院期间必须24小时在院,如被查到未在医院不予报销。 3、 住院当日如有门(急)诊检查和治疗费用,请于入院2日内将上述费用收据交由所在科室管床人员转入住院费用。 4、 出院时请及时结账。超过5天未办理结账及报销手续者,不予报销。 5、 出院报销时需提供:(1)患者和领款人身份证,(2)户口本,(3)转诊证明,(4)合作医疗证,(5)病历复印件,(6)诊断证明,(7)出院证,(8)结算发票,(9)费用总清单

医院名称: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

医院类型:三级

地区区域:河南 开封

医院地址:总院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汴京大道东段10号;西区分院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西外环中路34号

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378-2297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