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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医保定点医院,综合医院

新疆自治区人民医院

医保报销

医保患者门诊就医须知 1、凡来我院参保患者在门诊就医需携带本人医保卡、身份证、门诊病历挂号依次就诊。 2、医保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用于自己的老人、小孩及家属。 3、使用医保卡在门诊可进行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的刷卡消费,不得用于美容、去脂、水疗等基本医疗以外的医疗项目。 4、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一次性药费不得超过一周药量,如遇特殊情况可开一个月的药量,需到医保办公室审核签字后才可刷卡缴费。 5、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需要复查者,医生除开具化验单、检查单外,还需要将检查项目开在“慢性病处方本”上,到衣包办公室签字才可刷卡缴费。 区、市级、兵团、铁路、异地医保办理“慢性病”流程 一、 区、市级医保 1、住院:患者出院结帐后持本人身份证、出院证到病案管理科(行政楼一楼)复印相关病历资料,您只需告知病案室医务工作人员所办理的“慢病”种类,医务人员会选择性的给您复印相关的资料,然后带三张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医保卡、就诊卡到医保办公室鉴定办理。 2、门诊:60岁以上患者需到医保办公室或者相关科室开具相关检查,结果全部符合办理“慢病”标准后,带全部检查资料以及三张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医保卡、就诊卡。 3、区医保患者要到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领取“慢病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到医保办办理,一个疾病领取一份表格。市级医保患者带齐上述资料直接到医保办公室办理。 二、兵团、铁路医保 因暂未委托我院全权办理,故具体办理程序请到兵团、铁路医保中心咨询、办理。 三、异地医保 原则上异地医保患者办理“慢病”要去当地医保部门申请、办理,如本人要求在我院鉴定,需持有当地“慢性病申请表”,按区、市级医保部门办理“慢性病”要求开具相应检查、化验单,报告结果符合要求后予以鉴定、盖章,然后回当地办理“慢性病处方本”。

来院交通

公交: 乌鲁木齐火车站步行230米至火车南站,乘坐10路公交4站,在新华南路下车,步行570米至医院

预约须知

为了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切实方便广大患者就医,减少就诊等候时间,我院开展“预约挂号”服务,您可以通过电话、网络和现场预约的方式选择您最信赖的医生为您诊治。相关须知如下: 一、 预约挂号适用于预约一周内的专家门诊。 二、 预约挂号一律采用实名制,请初诊病人正确告知预约挂号工作人员您的个人信息,以方便为您建立就诊卡,复诊病人只需告知本人就诊卡号即可,随后预约工作人员将根据您的自述和需求进行分诊,同时将预约挂号的情况告知您(包括所预约的专家姓名、科室、就诊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三、 预约挂号的患者或家属请务必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于出诊医生因故停、改门诊时能及时通知到您。 四、 如预约专家因故当日未能出诊,预约挂号工作人员也未能及时通知您,门诊办公室将为您安排其他同等专业及水平的专家就诊,敬请见谅。 五、 在您约定来院就诊时间的前三日内,我们预约工作人员会主动致电联系您进行二次确认,如您因各种原因不能如约前来就诊需取消预约挂号时,由预约工作人员确认后直接在电脑系统中予以取消。如您需取消预约而未告知者,将作为爽约处理,在一月内三次爽约者,我们将取消您的预约资格。 六、 请您按照约定的时间及时来院就诊,如就诊当日您未能按约定时间到院就诊,为节省宝贵的专家资源,我们将安排后面的患者就诊,您的就诊序号将依据现场挂号顺序延后就诊,敬请理解。 七、 预约受理后,在就诊当日初诊病人可先到门诊二楼挂号室办卡、充值,再到门诊三楼预约挂号处确认并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后到相应诊区分诊台刷卡就诊。复诊病人可直接到相应诊区的分诊台刷卡就诊。 八、 根据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中的相关规定,电话预约挂号服务需收取您3元预约服务费用,如您因各种原因不能如约前来就诊此费用将不予退还,敬请见谅。 九、 预约挂号方式: 1、电话预约挂号:24小时服务电话:0991-96811580(该电话全疆拨打免收长途费,非乌鲁木齐本地请加拨区号) 2、现场预约挂号:自治区人民医院门诊三楼电话预约挂号处 3、网上预约挂号:www.96811580.com

出入院须知

住院患者须知: 尊敬的患者: 当您身患疾病入住我院,这是您对我院最大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佳的医疗服务。为了配合我们的治疗,是您尽快康复,请您协助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1、住院期间,请您穿病员服。医院每天上午为查房治疗时间,请在病房等候,并谢绝亲友探视。 2、治疗中听从医师、护士的指导,不私自请会诊,不私自用药。 3、为了您的安全和治疗,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医院规定患者住院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医院和外宿,请您理解并给予支持。 4、在您床头配有呼叫系统,如有医疗和护理需要时,请按动开关,医护人员将及时为您提供服务。 5、住院病人有特殊事情时,请随时与医师、护士联系。 6、为了使您有干净、舒适的住院环境,请您在病区内不要吸烟,将果皮纸屑等废物放入塑料袋或筐内,保持病区整洁卫生。 7、病区内不宜大声谈笑、下棋、打扑克牌等,请您保持病区内安静。 8、请您不要讲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带入病房,最深携带的钱物要保管好,谨防被盗。各病房设有储物柜,物品请放置在柜内,多余物品请随时带走。 9、请您不要私自翻阅病历,需要了解病情时请与医师联系。 10、请您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医院公共设施,不攀折花木,损坏或丢失公物照价赔偿。 11、请您与家属遵守医院探视、陪护制度,医院探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夏季:16:00 - 23:00 ,冬季:16:00 - 22: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全天开放。 12、医院护理外勤为您提供24小时服务。假如您在住院期间需要雇请护理员给予生活照顾时,您可与病区护士长联系或拨打电话8563823、8563824联系。 13、病房24小时供应热水,配有暖水壶,并设有卫生间。 14、病区配有电磁炉、可热饭,但不能做饭,请见谅。 15、医院配有餐员到床边订餐或拨打订餐电话(清真-8564266、汉餐-8562540),也可以自行去餐厅就餐。餐厅开饭时间:冬季为早餐8:30 - 10:00,午餐12:30 - 14:30,晚餐18:30 - 20:00;夏季为早餐8:00 - 9:30,午餐12:30 - 14:30,晚餐16:30 - 20:30。对特殊病人或有特殊口味要求的,还进行特别加工,如为产妇级手术后病人订做乌鸡汤、羊肉汤等营养食品。 16、医院外科大楼设有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自动取款机;一楼设有食品便利店(送货电话8562055、内线22055);二楼设有日用百货洗涤用品中心、商务中心及电信话吧(联系电话8562155),为您提供便民服务。 17、住院押金单(红色)请妥善保管,交款时请将现金、票据当面点清;医保病人请持医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住院手续;住院期间请注意检查费用,接到欠款通知后及时交纳,以免延误治疗。 18、医院车队为您提供24小时服务,假如您在住院期间或出院时需要用车,您可以拨打电话22356(内线)或8562356(外线)联系。 19、出院须经医师同意。当您需要办理出院手续时,请持住院押金单(红的)及所借物品先到接诊室办理退物手续,方可办理出院手续。医保病人出院手续按医保规定办理,请等待电话通知,联系电话8564231。

医院名称:新疆自治区人民医院

医院类型:三级甲等,医保定点医院,综合医院

地区区域:新疆 乌鲁木齐

医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天池路91号

咨询电话:医院总机:0991-8562222;